走进旅馆时,维尔斯主动替她打开房门,还没迈进去,里头的声音先传出来。
小姐,我晚上想和你睡!
她更喜欢睡在我身边。
两人的声音不高也不低。
维尔斯面颊狠狠抽搐了一番:和谁睡?
这才看清,屋子里已有人了。
高大英俊的狼人,在看到他时露出敌视的表情。
没穿衣服的半人马,高兴得围着元菱一圈圈跑。
维尔斯眼眸发直,在心里将这些人全都打上了对手的标签,并且迅速衡量了危险度,他觉得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元菱把买的菜丢给哲罗姆,人马一个飞扑接住。
她转头问:维尔斯,你们住在哪?
我让丹尼尔他们在附近找了地方暂住。但是我必须留在您身边,这里环境陌生,我不放心。
巴顿从后面环住元菱的肩膀,下巴搭在她头顶:有什么不放心的,她和我一起很安全。
维尔斯摸到背后的弓:狼人是纯肉食动物,我无法相信阁下。
你是谁,我不需要你的信任。
巴顿的手指捏住元菱下巴,把她颊肉捏得微微鼓起:你相信我吗?
大狗狗生气了。
元菱:唔?
她未说话,哲罗姆已经一蹄子踹在巴顿背上,别碰天使小姐,臭狗!然后狼人嘶吼一声转身和半人马打成了一团。
维尔斯站在门口搭弓,看起来想趁乱把两人都干掉。
爱格伯特走过来,用身体替她挡住那不堪入目的混乱场面。
姐姐,只看着我就行了。
元菱:各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
当夜,丹尼尔他们下榻在附近的旅社。
旅馆是不可能只租一间房了,但维尔斯坚持要和他们一起睡。
这么多人,睡却是睡不下的。
结果就是元菱单独又开了一间房,剩下的人一起住一个屋子。
他们要互相监视,不让某一人单独在夜里去找她。
似乎结局又没有什么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