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柳妖》后,容玉感慨良多,奈何这厢下笔,横竖不对,盖因总是想起李稷。
李袅说,他是因失了武安侯的管束,加上被崔九教唆,这才堕落成了个混世魔王。可是崔九作风不检,李稷既没有沾染他这恶习,缘何又会受他蛊惑,混成个膏粱子弟?
再者,他手上的茧从指腹长至腕口,一看便是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地练武所致,他既能吃得这些苦,又怎会忌惮打仗呢?
揣着这些疑惑,容玉思绪纷飞,终究不能静下心来,遗憾地收了纸笔。 后两日接连下雨,容玉原以为租赁别庄一事会被耽搁,谁知天刚放晴,来运便派人递了信儿来,说是入住一事已安排妥当,请容玉速速前往。
青穗盯着“速速”二字打趣:“催得这样急,必是姑爷相思病犯了。”
容玉莫名有些慌乱,收了信道:“姑爷都敢消遣,你这胆儿也是越发肥了。”
青穗赧笑:“姑爷爱屋及乌,爱重姑娘,自也会善待奴婢的。”
稍迟,众人启程,向晚时分,马车行至山顶一处杏林,林前轩榭错落,有一座青石砌墙的别庄。
来运已候在庄门外,得见容玉,发足赶来:“少夫人,您可算来了,爷这几日发疯苦读,废寝忘食,再折腾下去,怕是要累垮,就等着您劝劝呢!”
容玉愕然,往庄内望:“他人呢?”
“还在寺内悬梁刺股。”来运边说边往马车上爬,“要我去接,八成又是热脸贴他冷屁股,还得您出马!”
这话听着别扭,容玉念在他护主心切,不计较了,坐回车厢内,狐疑道:“他这几日当真在发奋苦读?”
“当然啊。”来运在外赶车,答得声情并茂,“那日少夫人走后,爷便去找容少爷请教学问,这几日闭门在屋内写策论,手都写肿了!”
容玉惊讶,想着既有兄长在,李稷总不能装样,欣慰之余,陡然生出几分忧心,也不知他的手究竟肿成何样,手心的伤又痊愈没有。
别庄离崇光寺也就一炷香的车程,入寺后,容玉顾不上见容岐,径自去了李稷房前。
来运在外叩门,几声“爷”喊完,里头竟无动静。容玉眉心一颦,推门而入,暮风跟着卷进室内,“唰”一声,吹飞满地稿纸。
容玉呆在原地,待飞满视线的纸片落下来,才见李稷倒在案旁,右手握着一杆蘸墨的狼毫笔,左手抓着写到一半的稿纸,衣衫上沾满墨渍。
来运大吃一惊,飞奔过去探他鼻息,道:“少夫人,不慌,还有气儿。”
容玉腿都快吓软了,赶来李稷身旁,见得他面容憔悴,下巴都起了一圈胡茬,左侧脸颊还有被墨水蹭过的痕迹,心被揪了一把。
“先扶他起来,再去打盆热水,给他擦擦。”
“诶。”
来运抱着李稷躺上床去,迅速打来热水,替他擦脸,不想惊扰了睡梦中的霸王,被他一脚踹在大腿上。
来运抱着腿嗷嗷大叫,容玉无奈,凑去床边坐下,接了来运的帕子替李稷擦脸。
成婚以来,李稷总是衣冠齐楚,光鲜亮丽,容玉还是头一回看见他这不修边幅的落拓样子,帕子擦过他胡茬时,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谁知正是这时,李稷掀开了惺忪的眼皮。
“夫人?”
“你脸脏了,我……替你擦擦。”
李稷懵懵的,没反应过来,待眼神恢复清明后,忽地抓住了她的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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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魔》——
四大剑宗在栖云山山巅围攻女魔头奚尧光时,沈确在山下围观,但见风云变色,日月无光。 七天七夜后,女魔头伏诛,山下欢声如雷,大快人心。
沈确与友人相庆,离开后,在山脚救下一名重伤失忆的女子。
女子身着天阙剑宗华服,一看便是宗门中人,沈确正欲前往天阙剑宗拜师,当下慨然相送。
为表诚心,沈确殷勤地称女子为“师姐”,做她的钱袋子、狗腿子,为她买东买西,鞍前马后。
天阙剑宗流芳百世,乃天下剑宗之首,师姐师出其门,必也是个光风霁月、侠肝义胆的人物。
沈确甘愿服侍。
同行第一天,师姐在酒楼跟人发生口角,一掌把人拍出去三十丈。
沈确想了一下,夸赞:“师姐好掌法!”
同行第三天,师姐偷了明心剑宗的法器,栽赃在太虚剑宗头上,坐看两宗弟子斗得鸡飞狗跳。
沈确又想了一下,抚掌:“师姐好手段!”
同行第十天,师姐看中了借宿的山庄,打算杀了庄主,占山为王。
沈确再次想了一下,惊叹:“师姐好胆量!”
同行第二十八天,师姐走进秦楼楚馆,赖在一家青楼里喝得烂醉,硬要与头魁一度春风。
沈确皱眉:“师姐,这样不好吧?”
师姐笑着看过来,勾起他的下巴,亲了他一口。
“那这样,好吗?”
“……”
沈确红着脖子、屏住呼吸,这一次,想不通了。
#暴躁·阴鸷·好色女魔头x钝感·傻白甜·美貌小仙男#
【阅读提示】
·文案男主视角,正文女主视角;
·女主前期失忆,不记得自己是大魔头,作恶纯属于本能,后期会恢复记忆;
·小甜文,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