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茫茫的高耸山峰,溪水奔流的繁茂河谷;
骑着健壮雄鹿的精灵游侠,可以远远一箭就射中你帽沿上的虱子;
但他们总是难以应付像石头一样倔强的矮人,矮人姑娘可爱的小脸上胡须茂盛;
兽人永不偷袭,因为认为生活就是战斗。
地精在盗窃,豺狼人在奔跑,尖尖的高塔之上,有人间的神明正在俯览。
我们的家早在几辈家前就已衰落;
老爹把家产留给了大哥;
而我选择拿起长剑拼搏;
为了野心,为了生活,也为了隔壁心爱的姑娘,不用嫁给磨坊主成为他第三个老婆!”
几乎不成调子的快活歌声正在行进商队的队伍上空回荡,也许并不婉转好听,但也是不错的消遣。
正在一旁策马而行的女骑士瑞儿,她因为歌声里的词汇而微微皱眉,因此来到亚洛斯的身旁轻声问道:“要不要让他们停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必,瑞儿,这不是唱得挺好听的吗。”亚洛斯闭着眼睛骑在马背上微笑,并且双掌轻击作为伴奏。
一眼望不尽的白雪,高大的山陵,远处的湖泊,平原上的青草,一片古朴自然的蛮荒风光。
“法提斯大哥,荒野之原的景色很好啊。为什么像这么好的地方,却没有人居住呢?”
骑着一匹灰褐色皮毛的驮马,克雷斯来到法提斯的身旁问道,克雷斯的身体素质很好,但她的骑术天赋非常一般,哪怕现在所骑乘的已经是最温驯的驮马,这几天她也是摔了无数跤后才勉强学会驾驭的。
连驮她的那匹马无奈了,它已经很稳当的好好驮重,架不住背上的人总是喜欢左右摇晃,就好像屁股上长满尖刺。
“据说,这里曾经是古代神祗的一处战场。当然,像这种传说太过久远了,已经难以辨别判断真假,但是荒野之原上各种各样的天灾频发却是事实。”
“天灾!?”克雷斯好奇的问了一句。
“嗯,好吧,我跟你说说我见过的吧。”
“那是我刚刚来到这里不久,整个人还没有任何目标,只是到处流浪的时候,有一天我曾经经过一个地方。这边有阳光,那边是阴天,有阳光的这边一切正常,阴天的那边下着雨,也就是说你站在中间的话,会一边干净另一边被雨水打透。”
“这种事情虽然很奇异,但也谈不上天灾吧?”这个时候雷蒙德也策骑行走过来了,他也听到了,因此侥有兴致地问道。
“如果仅仅只是下雨当然谈不上天灾,但是没过多久下雨的那边就气温急速下降,并且开始下起了冰雨尖锥,能直接砸死人的那种。还好当时我骑的是斯诺,它反应很快,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带着我跑出了那片区域,但就算是如此我也还是挂了彩。”一边言说着,法提斯一边拍了拍自己正在骑乘的老马斯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
虽然法提斯一番话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克雷斯与雷蒙德闻言后却是面面相觑。
因此伴随着接触的时间越长,两人就越是能够清晰感受到法提斯卓越的个人实力,连他都因此受伤,这场奇异的雨若是下在荒野之原以外的地方,天才知道会直接杀死多少人!
“我曾经在荒野之原遇到了一些人类逃民,从他们中的长者口中得知,我遇到的冰霜之雨还是荒野之原天灾中比较‘温和’的。早十几年前,这里曾经凭空间就会出现巨大的风暴,大地塌陷、岩浆喷涌,那样的荒野天灾,才真的是没人可以逃得过去。”
“这几年的情况已经是渐渐转好了,不然,那位亚洛斯先生也不会想要开辟出一条新的商路。在斯迪亚克帝国荒野之原的对面,据说是霍夫曼帝国与西姆斯王庭,那是以兽人为主体的强大势力,他们的工艺、奢侈品水平远远不如我们,所以只要打开了商路,这就是一条在流淌黄金的道路。”
说到这里时,法提斯左右四顾,开口问道:“雷蒙德,罗德大人呢?”
“在后面训练治安部队,大人真的是下死手操练啊,刚刚又练昏过去两个,全扔在货车上了,大人现在自己下马正在跟着训练!”言说到这里时,雷蒙德一脸的恐惧之色,他之所以跑到前面来,也有一些是害怕被罗德抓过去,一起拉练。
“罗德大人这么做是对的,训练时多吃一些苦,真正经历战斗时才可以减少死伤。说到这个,克雷斯,我之前教给你的武技你有好好的修炼吗?”
“当然,老爷特意叮嘱过我的事,我是不会偷懒的。不过,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我练的技巧和士兵练的差得那么多?”克雷斯见过罗德、雷蒙德以及士兵们的那些训练:负重、长跑,持兵演练。
而自己练习的,则是每天各种奇奇怪怪的高难度动作,如果不是老爷已经看过并且非常认可的话,克雷斯早就已经开始怀疑流浪骑士法提斯是在哄骗自己了。
“当然不一样,你是女孩子。我们这些男人负重、长跑,锻炼体能,让身体越来越强壮,最后持兵演练,只要有一部分力量可以发挥在战斗中,就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破坏力,足以杀人了,影响我们更进一步的并不是力量,而是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心灵坚持前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是女性的力量天生就远远比男性弱小,不仅仅是力量,甚至反应速度、专注力这些方面也有所不如,因此锻炼你们的武技,要更加节省潜能的开发,将每一点潜能都集中在该集中的地方。”
男人练武,一边做苦力一边练武,可以相辅相成,女人练武,就只能练武,将自身肌肉逐渐适应各种极端的发力方式,她们练武想出成绩,是不能再做体力活的,否则就白练了,这是先天的禀赋差距。
因此,法提斯在向罗德说明之后,罗德已经明令禁止克雷斯再做什么体力活工作了,只是让她做一些端茶倒水的纯粹侍女工作。
其实男人纯粹练武不做苦力,也会更有效率,更容易形成战斗力,但是负重、长跑这些运动还兼备着磨砺意志力的部分效果,而这正是对未来突破一定境界,大有好处的。
这段时间,罗德已经下定决心,放弃克雷斯自带的超凡职业天蝎刺客,而是转而将之向纯辅助型女骑士英雄方向培养,这样虽然略有一些浪费潜力,但克雷斯的命就只有一条,并且骑士这条职业道路也要比刺客这条职业道路幸福许多。
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喜欢永远躲藏在黑暗当中。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在那长长商队的末尾部分,罗德正上身精赤,绑着大量负重,陪一众海达姆民兵治安队大声呼喊着训练号子。
海达姆民兵训练得辛苦,心中自然有许多的怨言,但是哪怕再有怨言,在看到领主赤膊上阵亲自陪自己等人一起苦练后,也就咬牙强忍着了,再没有什么好说的。
过程当中,罗德跑在外围,注视管理着长跑当中的海达姆民兵,嘴里不停地无声念叨着:“内啡肽、内啡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为一名领主,罗德完全可以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骑着马饱览荒野之原的自然风景,他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活得痛苦难熬。
但弱小的人屈服于多巴胺,强大的人享受着内啡肽/内酚酞。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它是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情欲、感觉有关,它负责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比如一个人在品尝美食,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脑内就会大量分泌多巴胺,让人感到非常快乐。
而内啡肽/内酚酞则是一种内成性(脑下垂体分泌)的类吗啡生物化学合成物激素。它会在人痛苦的时候产生一种镇痛的作用,然后,让人感受到一股充满兽性的成就感。
罗德上一世退休之后,因为完全没有了目标,就彻底放飞自己了,通宵达旦的打游戏,刷黑音,看,肆意享受着多巴胺的分泌,直到至死方休。
然而这一世在恢复年轻后,他却又戒断了多巴胺,重新享受起内啡肽带给自己的强烈成就感,因为在这一世有了新的道路作为追求。
在罗德的视角看来,系统就是自己的一种天赋,类似于克雷斯的狂暴,法提斯的无双斗志,而:有天赋却不努力的人,肆意浪费自身天赋的人是蠢材。
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终有一天会遇到仅仅只凭天赋无法逾越的天堑,若是自己珍惜自己的天赋,将天赋与努力相结合,那么,也许未来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这是一本,我如果有机会出去,一定要把这本书的2B作者扔到基佬酒吧里,让他被轮个一百遍!不努力怎么行,不努力怎么行,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因为疯狂锻炼身体,打磨实际使用属性带来的痛苦,令罗德脑内的内啡肽大量分泌,但同时也让他精神振奋,周身充斥着一股强烈的生命活力,以至于最后有些下意识地,嘶吼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种感觉,简直就犹如荒野当中,肆意奔跑的兽王!
“咴!”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恰巧那位水蓝色长发的女骑士瑞儿前来找他。
在看到那在大雪当中奔跑嘶吼的男人时,女骑士骑乘的战马因此略微受惊,几乎人立而起,好在很快被她压制制服下来了。
“罗……罗德大人,我家主人有事与您商谈。”被突然吓了一跳,原本有些恼怒,然而当注视看清雪地上那周身坚实肌肉饱满虬结的青年男子时,瑞儿莫名间就觉得自己脸颊发烫的(吊桥效应),长久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是像自己主人那样,俊美得宛如天人般的好看,然而今天突然见到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魅力之时,女骑士却又发自心底里觉得,另一种选择似乎也相当不错。
“知道了,瑞儿大人,多谢你的通传。”
“呼。”
闻言,叫下属牵过自己的马匹,然后罗德披上外袍之后翻身上马,策马前行,很快,他就跟随着瑞儿骑士的引导来到了商队的前方,商队首领亚洛斯先生的所在位置。
“亚洛斯先生,日安。”
“罗德先生,看到您如此精神饱满我感到很欣慰。不过,您对于自己的武技勤练刻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我还是希望您也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次的任务当中来。”
一边这般言说着,金发碧眼的亚洛斯一边将一张羊皮纸,递到了罗德的面前,罗德伸手接过进行,发现这是一封斥侯简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数庞大的商队不断深入荒野之原,在商队的四周开始逐渐汇聚起一批荒野尾随者了,初时它们的数量还是极少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中,就好像换季过程中的牛群要穿越过猎食者的领地,总要留下其中几头作为“过路”的花费。
“对此,罗德先生有什么看法?”
“我没有看法。敌人,来多少杀多少就是了。”看了简报,罗德笑了笑,将之递还给亚洛斯。
对面这个男人回应的干脆利落,让亚洛斯为此微微一愣,他原本以为对方进行推托,至少也会谈一些条件,却没想到,罗德直接就应下了。
但那毕竟是战斗,是冒着生命危险,并且几乎一定会死人的事情。
“罗德先生,出于我们之间的友情我还是要提醒你,不要太过轻视你的对手,荒野种族的战力也是不容轻视的。”
“多谢您的忠告,亚洛斯先生。”说完,罗德一挽缰绳就离开了。
因为双方的情况是不同的,亚洛斯的商队护卫虽然精锐,其中甚至有为数不少的重甲骑兵,但是过于频繁的战斗,会让这支部队的士气消耗下降,战力下滑。
而罗德自己的红木镇部队不同,拥有所谓的“神佑仪式”加持,罗德的军队可以在战争与杀戮中获得更强的力量,这本身就是对于士兵身心的一种极大振奋,因此,罗德是不担心自己的部队因频繁战斗而士气下降、战力下滑的。
“刚好海达姆民兵的忍耐,也快要到极限了,这一仗对我来说,正是时候。”
商队多骑兵,再加上亚洛斯深番兵法、行事谨慎,因此他更快更早的获得军事情报这很正常,但当有军事情报后,罗德带着法提斯、雷蒙德、克雷斯围绕商队转了几圈,就同样寻找到尾随增多中的荒野异族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些生存在魔力暴走之地的生物,战力相对强悍,并且由于今年的雪灾,比较难以找到食物,因此一发现亚特兰商会商队这样的大商队,自然而然就聚集起来了,雷蒙德甚至发现它们已经推选出一位临时首领,因为尾随渐渐变得更加隐蔽且更具目的性了。
“罗德大人,那位亚洛斯管事是否会动用商队的骑兵队帮助我们作战?还是,这一战仅仅只有我们作战。”跃下马,注视着雪地上残留的痕迹,法提斯抬起头这样寻问道。
“法提斯,放心好了,那个亚洛斯是一个颇具气魄的人,他的目的是成功开辟出一条新商路,而不是和我们计较利弊得失,因此骑兵指挥权虽然不会在我们手上,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亚洛斯还是会选择帮我们的,有些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相信我们的盟友。”
“有骑兵的话,那这一仗就好打多了。”
在这个时代,无论怎样计算,在人类势力的诸多兵种当中,骑兵还是牢牢占据着主战地位,虽然它是烧钱兵种,养一个骑兵的费用支出,足够养十个步兵的,但只要是有一定条件、一定野心的领主,绝对没有不培养骑兵部队。
当然,大规模骑兵部队罗德短时间内是根本不敢想的,自己手上的那点小钱钱,实在是不够烧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凭借红木镇军队的力量,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将这些荒野异族全部灭掉。”
“这个,恐怕很难,也没有必要。”法提斯一时间有些不理解罗德的思路,因为并不知晓“神佑仪式”一事,在法提斯的想法中,罗德应当是竭力避免不必要的战斗,竭力避免损失才是,因为还不确定能不能收伏法提斯,因此罗德是并没有将“神佑仪式”一事告知的,这件事也是红木镇军队的最大秘密,由于地狱烈火的威胁,在这个中世纪几乎没有士兵会不守口如瓶的。
而在另一边,荒野种族的聚落中,一头异常干瘦猥琐的地精正在高处挥舞着自己手中锋利的弯刀,在它的四周,有大量的大地精、狗头人,甚至高大强壮的蓝胖胖食人魔跪伏于地,表示臣服。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http://m.25shuwu.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艾比是一只荒野地精,作为一只地精却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这彰显着它那不凡的出身。
艾比的父亲曾经被人类捕捉过,在北方边境一些生活相对富裕的农户,他们有时候会收养一两只地精看家护院,虽然往往比不上狗,但比狗通人性,吃的也更少。
艾比的父亲每每在描绘那段岁月时光的时候,都双眼闪着光亮,它努力地形容着自己的窝是多么温暖,努力地形容着主人留给自己的食物是多么丰盛美味。
主人家最富裕的时候,曾经同时圈养了两只地精,而那第二只地精,就是艾比的母亲。
可惜在那之后没多久,一场突然燃烧的大火就焚毁了一切,艾比的父亲看着主人拿着草叉冲出去,在出门前他转过头大吼着让女人和孩子躲起来,但是他自己却再没能回来。
那场混乱与大火之后,家没了,整个村子都没了,憔悴的女主人牵着一个孩子背着一个孩子实在没办法再管它们了,于是就把它们都放生了。
艾比的父亲凭借着自己作为地精的本能,吃着昆虫与杂草,重新回到自己的同族身边,虽然艾比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父亲从来都不喜欢它们。
后来,艾比出生了,艾比的父亲学着自己曾经的主人,高高举起自己第一个儿子,并且给它起了名字,这是艾比之后的弟弟妹妹们所没有的待遇。
因为从小就能吃得比较饱,因为曾经被用心的爱过,艾比从小就要比其它地精更加强壮聪明一些。
作为一只被人类圈养过的地精,艾比的父亲受到其它同族的排斥,但艾比却不会,它逐渐成长为一小支地精部落的首领,并且努力把一部分食物留给越来越衰老的父母。
当父亲死去的时候,它躺在石板上握着艾比的手,让艾比多多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妹妹们,在那一刻,艾比才发现父亲也许是爱那些弟弟妹妹的,只是他已经分不出更多的爱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统治自己的一小支地精部落与其它地精争夺地盘时,艾比的族人意外发现了食人魔部落与蜥蜴人部落的战斗,那支衰弱的食人魔部落被强盛的蜥蜴人部落给灭族了。
这种事在荒野之原上是很常见的,艾比带着自己的部落在蜥蜴人离去后再次搜寻了那处食人魔部落,原本是想要找到一些尸体残骸作为当天的食物。
然而地精们却从泥土下意外挖出两头还活着的蓝胖胖,本来,按照荒野上的惯例它们应该是被吃掉,可是那天,作为地精首领的艾比侧头看着眼前那两只蓝胖胖幼崽,最终却做了一个让它自己都感到非常意外的决定:它决定喂活这两个胖子,那可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艰苦岁月。
也幸好地精部落找到那两头蓝胖胖幼崽的时候是春季,这一时期荒野之原上的食物还很丰富,有着充足的橡子、各种各类浆果、以及块茎类植物,而且兔子也很多,还有蜥蜴、松鼠、丛林鼠和各种各类鸟类。
而当春、夏、秋三个季节过去之后,两头蓝胖胖幼崽已经长得比较胖大肥硕了,至少普通的地精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而艾比也凭借着对这两头蓝胖胖战力的掌控,维护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在这个过程中,艾比发现原来要作为荒野上强大部落的首领,也并不是非得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只要能够掌握强大的力量就足够了。
以这种思路作为指导思想,艾比带领着自己的部落先是征服了鼠人部落,然后又征服了比此时自己相对弱小些的狗头人部落。在彻底剿灭不肯臣服的豺狼人部落后,地精艾比发现自己居然已经是这片区域范围内,最为强大的一支部落了。
同时荒野之原上,也已经开始流传一个拥有邪恶智慧地精的传说。
“我看到,我征服!”
就当地精王艾比最为雄心勃勃,最为满腔壮志雄心的时候,一支数量惊人规模庞大的人类商队,出现它的视野当中。
那是,猎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稍稍精通军事理论的人看来,这场战斗都是根本不该发生的。
之前是因为环境极端恶劣、死亡率极高,愿意穿越荒野之原的人类商队都是在人类世界快要活不下去的赌徒,他们能有多少资本?
一匹马,一把刀,再加上一些零散的货物,就已经是极限了。
而亚洛斯统领的亚特兰商会商队,商队首领带领着商队护卫与雇佣弩手共五十人,全身链铁甲包裹战马与自身身躯的高级奴隶贩子五十人,仅仅只是后面这支重甲骑兵部队,稍弱一点的帝国领主就根本不是对手。
当然,平常的时候他们不会着甲,否则,这支商队就太招人眼目了,并且也不利于日常的行进。
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支由鼠人、地精、渔人、狗头人所组成的两百单位荒野联军却围上来了:只能说是无知者无畏。
它们明显把眼前这支商队,当作以前在荒野之原中跑商的人类商队了。
在商队途经一处雪地山谷的时候,已经做好伏击准备的鼠人率先将一块块早已布置好的滚石推下山谷,同时它们四面大声呼喊营造威势。
然而山谷当中的商队根本就对此不为所动,毫无感觉。
“居然还懂得设伏造势,威慑敌人,以荒野种族的水准而言,已经是很难得的军事指挥水平了。”
女骑士瑞儿策马守护在亚洛斯的身边,对于山谷上滚落下来的、那些人头大的石头,挥剑之间就直接扫飞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遇到“伏击”之后,商队迅速把马车围成一圈,然后把牲口都赶到中央围在里面。
仅仅只是商队的这五十人商队护卫,就已经是眼前这支荒野种族难以战胜的了,而他们在商队的主要职能,却是运送货物,战斗并不在他们的主要职责范围内。
“亚洛斯先生,请问这场‘游戏’是否需要我们出手?”
这个时候,有一名骑策披着链铁甲战马,周身覆盖在厚厚装甲内的强壮男子,来到了亚洛斯的身旁,他毕恭毕敬地问道。
这个男人是商队高级奴隶贩子们的首领,但是他在亚洛斯面前却毫无存在感,并且表现得也极为拘礼且谨慎。
“嗯,就准备二十骑作为策应吧。虽然对那个家伙有一些信心,但是在这里让他们损失太多人也不好。”
“遵命,先生。您的意志,就是我等的指向。”这位高大强壮的奴隶贩子首领,他在施了一个并不怎么优雅标准的贵族礼后方才离去。
跟随在亚洛斯身旁的瑞儿见此撇嘴轻笑,在对方离远后忍不住开口道:“主人,看来冈纳瑟先生已经开始学习贵族礼仪了。不过也难怪,他追求了一辈子的东西,攀上主人后总算是有一些指望了。”
“普通人正常的诉求而已。相比冈纳瑟先生,我对那位罗德领主反倒是更感兴趣一些,若是此行他表现出色的话,我可以考虑将长剑搭在他的肩膀上,允许他献上忠诚。”
在亚洛斯与自己的贴身侍卫瑞儿轻声谈笑时,前阵的厮杀已经开始了。
伴随着四周的滚石,山坡上有大量的大地精、渔人、狗头人执握武器奔跑出来,而在它们的身后,是由一众武装地精簇拥着的一代地精霸主,邪恶艾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两头胖壮的幽蓝色食人魔都背负着一个竹篓,地精霸主艾比在其中一个竹篓内奋力挥舞着手中锋利的弯刀,它咆哮着要看到自己的大军碾碎所有阻碍。
然而紧接着,冰冷冷的现实就展现在它眼前。
只见远处红木镇的夏尔长矛手一手持盾一手持矛,他们一人前蹲,一人前进,在短时间内就排列出森然的防御阵势,形成一面带着锋利尖刺的防御阵形。
“我的勇士们,碾碎这些人类!”
艾比在山坡上挥舞着弯刀怒吼,同时控制着数目最为庞大的武装地精部队逐渐推进。
这些年的苦心经营并不是白白浪费的,邪恶艾比的地精大军当中,不仅仅是有着数量众多的大地精精锐而已,更有着堪称地精豪杰的熊地精(PS:地精、大地精、熊地精,战力与智慧通常而言逐级提升,但是数量却成反比。),通常而言这些近亲一旦聚集起来,都会是以力量最为强大的熊地精作为族群首领,而地精艾比能够逆转这一规律,它在地精当中的确算得上是能力出众了。
普通地精的战力比寻常猎犬都不如,随便一个持着草叉的农夫通常都能对付三五个,大地精略弱于人类,但拥有一些智慧与纪律,适合协同作战,而熊地精,它们的身体素质已经有些接近西姆斯王庭的普通熊人族了,超过普通人类,可惜熊地精数量较少也没有任何文明传承,否则也是一支不俗的种族力量。
此时此刻,这些勇武的熊地精披着毛皮持着大木棒,嘶吼着冲下雪坡,气势上当真是雄浑悍勇的。
可惜,它们这一次所面对的不再是荒野种族亦或者落单的人类商队了,而是罗德一手锻炼出来的红木镇军队。
当双方兵力交击的那一刻,处于防御阵中的罗德,左手五指伸展轻轻前推,这个过程中似乎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军阵当中的罗德却可以清晰感受到,自己体内那微弱的圣光气伴随着系统技能的作用,加持在了自己面前的六十人军队身上:疗伤加成、手术加成、教练加成,战术加成,虽然目前的加成微乎其微,但有总比没有要好。
上古神圣斗气在真正修炼有成之后,号称其加持之力足以让一只孱弱的兔子咬死凶猛的野狼,而像罗德这种程度的基础圣光气,正常而言别说扩出体外加持他人,正常来说根本就无法做到应用于实战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然而,凭借自身独有的系统能力,罗德却可以将这微弱的圣光气应用出来,加持不强,具化为数值的话可能只提升了零点几的加成,但这个数字要乘法以六十,并且可以让罗德提前深度感悟圣光气功法,扎实深厚其修炼根基。
“砰”、“砰”、“砰”,“砰”。
伴随着激烈的冲撞之声,人类军队与荒野军队轰然撞击在了一起,也就是在这一刻,罗德突然下令:“突击步兵,全军出击!”
“杀!”
随着罗德的一声令下,自红木镇夏尔长矛手的盾矛之墙后,猛地跃出二十名身着链铁甲胄,手持短剑与圆盾的海达姆民兵。
他们这一次的跃进突击,可谓是打了那些荒野种族一个措手不及,二十名海达姆民兵手上的武器是自己的,身上的链铁甲是罗德花钱找那些高级奴隶贩子暂时借的,这种大大超越了海达姆民兵自身阶位的高级甲胄,可以极大增强他们的战力,极大提升他们的存活率,因此虽然要为此付出上百枚金币的代价,对于罗德而言却是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对于一位军阀来说,只有牢牢握在自己手中的士兵军队,才是最真实不虚的。
罗德心里是这么想的,可是雷蒙德,法提斯,克雷斯他们可不知道,雷蒙德与法提斯越加感慨,这位罗德领主真的是爱惜士兵性命。
克雷斯反倒是觉得这种事挺正常的:“我家老爷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老爷。”
好感度本来就满了,再怎么往上加也加不动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这段时间,二十名海达姆民兵部队被自家领主疯狂拉练,早就已经一个个憋了一肚子的火气,然而又不敢对着自家领主表达丝毫不满,在发现荒野种族的尾随后,罗德停止了对他们的训练,每天好吃好喝但半食养着,此时此刻放出去,自有一股凶暴癫狂的气势。
身上的装备超自身阶位的好,再加上手中盾剑最适合这种贴身死斗,因此二十名海达姆民兵部队明明数量与等级都不及夏尔长矛手,但他们的杀戮效率却是远远超出。
几柄利剑劈协同刺过去,即便是那些体质远远超过他们的熊地精,往往也要因为装备逊色太多,惨死当场,更何况大多数是大地精、普通的武装地精,熊地精本来就数量稀少,刚刚又被罗德的那招“军阵突击”放翻了一批,数量上就更加无法形成规模了。
渐渐的,交错的兵锋就变成了夏尔长矛手以木盾长矛围着那些残余的熊地精牵制,而海达姆民兵则是追着士气逐渐开始崩溃的荒野异族部队肆意杀戮。
也就在这个时候,身处于后方牢牢注视着战场的罗德,下达第二条指令:“弓箭手部队,射击!”
伴随着这条军事指令,十八名夏尔猎手在两名夏尔狂野猎手的带领下,突兀出现在荒野异族部队的斜后侧处,占据相对高地发动了箭雨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