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林玄月来说已经知足了。
快速小跑过去一看,果然是人参,小说真的没骗他,越是没开发过的山林,可能满地都是宝。
蹲下身体,拿出工具,结合木系异能,林玄月细心的把土里的人参全须全尾的给挖了出来。
目测根须在20厘米左右。
然后用手抛了抛,差不多三四两重,至少在百年之上。
已经很不错了,就是不知道拿去镇上药房能卖多少银子。
今天运气不错,开门红。
第一次挖人参就找到了这么个好家伙。
据说人参不绑红绳会跑,可他有木系异能,没有任何植物会从他手里跑脱,这是他的能力。
只要他想,这里的植物都是他的伙伴或者工具。
随意的把人参用叶子裹好就放进背篓里。
找到人参,有进项了,林玄月就不准备继续朝里面走去,他答应了饭饭早点回去的。
再说了,下雨后的山林确实不太好走,满脚都是泥土。
木系异能这个外挂,回来的路上一路捡捡捡,胖嘟嘟的乌枞菌,绿油油的小野葱,荠菜,原生态的野菜,他真的很想试试好不好吃。
这时,一只漂亮的野鸡出现在林玄月的视线里,哟这是送菜来了吧。
一个响指,本来在吃虫子的野鸡就被四周窜出来的枝条藤蔓给牢牢绑住,再一个用力,野鸡就那么歪了脑袋,噶了过去。
林玄月小跑过去,拿起噶了的野鸡丢在背篓里,朝着旁边的树丛看去,白白圆圆的一窝野鸡蛋,小孩子的拳头那般大小,捡起来放进布兜里。
继续往回走,途中用同样的方式噶了一只野兔。
这运气也没谁了,啧。
他果然适合在这个村子养老。
他决定了,九峰山就是他的根据地。
是的,他所在的这座山叫九峰山,因为九座山峰连绵不断,朝着天边伸展而去,没人知道这山的尽头在哪里,也许在天边,也许在天上,也许没有尽头。
山峰长年云雾缭绕,犹如仙境。
九峰山最矮的山峰就在大山村,这里是九峰山的起源地,村子也是传承了上百年,世世代代都有人住在这里。
大山村,就是靠山吃山的意思。
虽然清苦,但不至于饿死人,村里有好几个猎户,原身的父亲林山就是其中一个。
猎户们在九峰山打猎,哪怕不进深山里,也能养家糊口,日子过得比普通人要好很多。
当然,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猎户,要技术,要胆量,还要有那个运气,否则进去就出不来了。
林玄月没打算靠打猎发家致富,虽然打猎对他来说可能轻轻松松,但对这里的一个哥儿来说就是很难的事情。
力气小,胆子小,被传统定义为既不如男子干大事养家糊口,又不如女人生儿育女的存在。
所以,哥儿在这个世界的位置极为尴尬,憋屈。
他倒也没有过要去改变这里的传统观念,只是他自己不会乖乖遵守就是了。
像他拥有现代先进的思想,拥有空间还有木系异能,如果还像这里的哥儿那样活着,那不如死了算了,哪怕没有重来的机会。
至于嫁人?他已经嫁了呀,这个身份挺好。
再说生子,他也已经生了呀,打死不生第二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