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后,才道:“是什么情报?如果是关于夜鹭和红罗宾结婚的事情就不用说了。”
“不是这个。”老实人利爪道,“是前些天夜鹭向夜翼求婚的事情。”
猫头鹰法庭会议主持人怒极反笑:“好,很好,看来他是饿急了,逮着谁就向谁求婚。”
“但夜翼的大本营是布鲁德海文,他们见不了多少面的,夜鹭总不想重婚吧!”
“关于这个。”利爪继续道,“先生,我们刚刚收到消息,夜翼在一个小时前抵达了哥谭。”
猫头鹰法庭会议主持人顶着自己即将爆表的血压:“……那你们还等什么?还不赶紧拦住夜翼!”
“五分钟前,夜鹭先生已经再度向夜翼先生求婚了。”利爪汇报道。
一阵沉默。
利爪:……
利爪:“先生?先生?”
利爪:“喂,听得到吗?”
利爪(转头):“电话没信号了,你们谁去看看是不是欠电话费了。”
*
红罗宾今夜会和夜鹭离婚。他选择在完成今夜其他的任务之后再去找夜鹭。
请不要误会,他对这段婚姻并没有任何留恋,他单纯是不想看到夜鹭那个让他胃疼的面具而已。
臂甲内的微型电脑猛地震动了一下。
红罗宾:……
他们最好有正事找他,敢再开他的玩笑,他红罗宾就让他们感受到什么口袋空空没有钱!
【迪克:提宝!!救命!!】
【迪克:夜鹭又来向我求婚了!他准备了一个套套花束!到底谁告诉他我会喜欢这种东西的!!!】
如此倒霉的情况,如此真挚的求助,红罗宾皱起眉头,迅速回复道:“不要拿对方任何的东西,不要和他有直接的肢体接触!”
回复完,他举起手中的钩爪枪,准备行动。
下一秒,新消息跳出。
【迪克:你不是他老公吗?!你管管他啊!!!】
红罗宾放下了钩爪枪,并关闭了微型电脑。
隔壁布鲁德海文也是一片未经哆邻国开发的土壤,如果夜鹭能被吸引到布鲁德海文去,也未尝不是一桩美谈。
这么想着,红罗宾默默把和夜鹭离婚的任务移到了明天。
*
次日,晚十点。
红罗宾提前完成了今夜的任务,正百般不愿地赶往和夜鹭约好的见面的地点。
情绪实在down的难受,他放慢了赶路速度,开始复习昨晚夜翼给自己发的诸多消息。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初代罗宾,昨夜充分感受到了红罗宾的痛苦。
因为他被夜鹭举着套套花束从哥谭追到了布鲁德海文。
多年经营的口碑差点就变成了奇怪的样子。
后来夜翼被追烦了,准备给夜鹭一点颜色瞧瞧,结果发现此人和口香糖的区别在于口香糖最后需要吐掉,而夜鹭被暴打一顿后依旧和没事人一样粘了上去。
夜翼没办法,身边跟了个会不断复读“请和我结婚”的夜鹭,完成了当日的夜巡。
当晚直接上了哥谭和布鲁德海文两地的趋势,比红罗宾还更胜一筹。
夜翼还说自己晚上睡觉时梦里都是夜鹭那个该死的绿色猫头鹰面具。
不行,他要停下来笑一会儿。
红罗宾前脚刚落地,后脚就碰到了巡警。
“新婚快乐啊。”巡警乐呵呵地朝着红罗宾打了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