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父:“你看,我说什么,当初就警告你别领那野种进门,你偏不听,现在好了,要是因为他影响了我们家天赐的前途,我上哪儿说理去!”
谭父有些心虚地摸摸鼻子,哄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当时也没有办法……”又转头对谭天赐说,“你记得在学校千万别让人知道谭暮雨是你弟弟,他自己惹得祸,可别和家里扯上关系。”
谭天赐一脸厌恶:“恶心死了,那杂种算什么东西,弟弟,他配么?”
谭父还想再说什么,余光看见楼梯上下来的谭暮雨,冷着脸重新看回报纸,仿佛多看谭暮雨一眼,就玷污了他的眼睛。
桌子上没有准备谭暮雨的早餐,往常他都是在去学校的路上,花一块五在路边的早餐摊买一个包子吃。
谭家人讲话从来不会背着谭暮雨,因此他的出现并没有改变餐桌上的气氛。
在谭暮雨准备出门的时候,谭父突然开口:“我不管你是磕头还是下跪,你的事绝对别想让谭家给你擦屁股,在学校给我夹紧尾巴好好做人!”
没指名道姓,但这话在座的几人都知道是说给谁听的。
亲生儿子在学校被欺负,而作为父亲,不仅不关心维护自己的儿子,反而一通羞辱并极力撇清和他的关系。
这就是原文主角受的家人。
谭暮雨在心里对比了一下上去给他一拳与沉默不语这两个选项,虽然与主角攻比起来,其他人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现目前他考大学还得靠这老毕登,所以还是得忍忍。
不过忍归忍,给老登添点堵,他还是能做的。
于是谭暮雨走到桌前,异常诚恳地看着这一家子人,之后对着谭父说:“我知道了爸爸,妈妈死前说你在珠江送给她三处房产,这些我都不要了,就当是这次闯祸的赔礼。”
谭父在欺骗谭暮雨生母的时候,确实许诺过要给她三处房产,价值都不低,不过这些房产实际都在谭父名下,就连谭母也不知道。
这些是谭父做过公证的私有财产,防的,就是谭母。
一听这话,谭父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而谭母就像是吃了炸药的鸡,轰然跳起来去揪谭父的耳朵,嘴里骂着,好你个谭伟国,给小贱人的东西比给我的都贵重,今天不给老娘说清楚,别去上班了!
餐桌上的早餐被掀翻在地上,谭天赐被殃及,一大锅稀饭倒在他那张肥硕的大脸上,烫得他大叫起来。
一时间,谭家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礼貌的谭暮雨将眼门前的一把椅子扶正,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
第3章吃么
废弃仓库事件后,谭暮雨觉得自己昨晚表忠心的行为应该算成为了主角攻的小弟,不过虽然当上了小弟,但他始终认为少在贺飞云的面前晃悠才是硬道理。
毕竟主角攻是个不稳定的疯子,难保会不会无意中再惹到他。
况且小说里还说了这人的白月光和自己有点像,谭暮雨不确定自己穿过来了是不是还有这个设定,但谨慎一点总是没错的。
他是这样打算的,可谁知道这原身去竞选了个什么风纪委员。
北华和其他大学不太一样,作为全国标杆性学校,对学生的穿着打扮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每个班都会抽调出学生进入学生会,每天早上在门口抓典型。
好些学生受不了这种,觉得上了大学还没有自由,但北华从来不缺学生,由于学校能为学生提供远高于遵守规则的资源与好处,有的是人上赶着考进来。
今天还刚好轮到谭暮雨班的风委去校门口检查入校学生的仪容仪表以及违禁品携带。
谭暮雨祈祷别遇见贺飞云,但他向来是个幸运E,怕什么来什么。
贺飞云迎面走来的时候,谭暮雨正拿着他手里的本子做记录,余光瞥见这尊大佛,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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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讨厌那个作者,但奈何那家伙讲故事很有一套,谭暮雨读了后只觉得身临其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