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加完班,赶在超市关门前买了一些蔬菜、芝士和吐司,准备做两个三明治给赖床的人带过去当早餐。
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在出差的路上,楚兰时平时没多少做饭的机会,厨艺水平有限,幸好三明治对技术的要求不是很高。
不过,为了不至于太难吃,他还是在手机上找了个容易上手的配方。
在厨房捣鼓了大半个小时,用完了一整条吐司,终于做出了两个能拿得出手的三明治。
至于那些破掉的吐司、煎糊的鸡蛋、切的不好看的番茄以及生菜则全部进了他自己的肚子。
因此,做完早餐,还没出厨房,他就已经吃撑了。
出门时,除了精心准备的早餐,他还拎了一个精美的袋子,里面是已经绝版的大师摄影作品。
这是三年前买的,他给傅蘅准备的生日礼物,三年前的生日礼物。
十年间,他每年都会给傅蘅买一份生日礼物,除了第一年,也就是大一上学期的礼物送出去了,其余的全部被他收了起来。
书房里唯一一个带锁的柜子,里面藏着他的秘密。
没拆封的书、老旧的唱片、没用过的演唱会门票、钱包、项链等等,无论哪一样,都是按照傅蘅的喜好买的。
现在,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这些送出去了,楚兰时非常开心,原本以为它们得永远待在黑暗里呢。
来到傅蘅家门口,他熟练地输入密码进去,换上拖鞋,先去餐厅放下早餐,又把礼物放到旁边靠墙的柜子上,确保傅蘅一出来就能看到。
来到客厅沙发旁,就看到茶几上胡乱地放了几本书,都是和历史相关的,笔记本电脑开着,屏幕上飘着锁屏的气泡,小熊造型的马克杯里还剩一半没有喝的薄荷水,此外还散落着几张A4纸,上面是复杂的人物关系图和剧情线。
沙发上的薄毯有一半落到了地板上,旁边还躺着一个抱枕。
不知道昨晚傅蘅又熬到了几点。
楚兰时对他的作息还是很清楚的,典型的昼伏夜出,大概是作家拥有的共同特点。
傅蘅最大的优点就是自制力很强,即使压力再大,也不抽烟不酗酒,不会借着酒精麻痹自己。
以前他就说过,凡是沉迷于成瘾性物品中的人都是懦夫。
虽然没问两人分手原因,但楚兰时可以肯定绝对不是傅蘅的问题。
不是他因爱偏心,而是因为他对傅蘅足够了解。
大概是研究历史研究得多了,又或者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傅蘅外表看上去桀骜不驯,常常给人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骨子里却相当传统,认为有担当的男人最基本的底线就是对伴侣忠贞。
正因为如此,他有很严重的感情洁癖,楚兰时觉得能让白霁拍感情戏已经是他做出的最大让步了。
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背叛家庭的,尤其是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家。
楚兰时简单收拾了沙发,又把书和纸整理了一下,看到最下面有一页A4纸是手写稿,字写的有点大,刚劲有力,龙飞凤舞,一看就是傅蘅的笔迹。
他学过书法,还是学的草书,即使用钢笔写字,也喜欢写草书。
高中时,语文老师最头疼的就是他的字,乍一看挺赏心悦目,仔细看就看不下去了,为此,高考前专门跟他一再强调,不要连笔,一笔一划要工整清晰。
那时,楚兰时每天都要检查他的字,尤其是作文,只要不合格就重写,把人气得差点掀桌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人的字更加随心所欲了。
楚兰时笑笑,把手写稿放到了最上面。
他的礼物柜里有一个砚台,是正宗的老坑端砚,希望不久之后可以让傅蘅用这个砚台写一幅字送给自己,挂在书房正中央。
收拾好客厅,楚兰时轻手轻脚地走向卧室
', '')(',傅蘅睡觉不会关门,这为他提供了方便。
卧室里的窗帘拉着,从卧室门口穿过一段走廊,才能看到右边的床以及床上的人。